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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

来源:九壹网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提供的材料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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