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某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

某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

1、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或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申对债务人进行重整。”企业依法进行重整的,可以裁减人员。(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发生严重困难,是指用人单位的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裁员。(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企业转产,是指改变主要经营的业务,重大术革新,可能导致同样的工作只需更少的劳动者即可完成。企业转、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必须先变更劳动合,即出于尽量少裁减人员的目的,采取减少工时、轮换工作等办法。采取上述办法后仍然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