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诉讼时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损害股东利益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没有的。请求股东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不受60日期限的。股东应当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就股权收购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在90日内向提起诉讼股东会决议通过后,诉讼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90日届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