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关于企业特殊人才服务协议书

关于企业特殊人才服务协议书

来源:九壹网
关于企业特殊人才服务协议书

为切实做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有技术、有能力且能为企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人才留在公司,为公司安全生产贡献力量,特拟定特殊人才服务协议书。

一、特殊人才范围

(一)取得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二)在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等管理系统有独到或独特技能、特长或管理能力。

二、服务期限

被公司聘为企业特殊人才的,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限。本协议约定,企业特殊人才至少为企业服务5年,服务期从 年 月至 年 月,服务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之后方可续签。

三、服务待遇及约定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按6个月(即半年)支付一次特殊人才服务费 元,全年最高不超过 元。

2、在服务期限内,因企业对特殊人才另有安排或重任,其待遇按新岗位享受职务工资且本服务协议终止,未经企业同意擅自离开企业的,退还所享受的服务费,并按已享受服务费的50%向公司缴纳违约金。

3、服务期内,企业特殊人才必须按公司、部门安排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指导帮助本专业系统部门、基层单位技术工作,参与公司有关技术方案、设计和重要工程的技术研讨。

4、按本专业本部门管理人员的规定接受安全、技术、生产、

经营管理责任考核。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特殊人才本人持一份,人力资源部、党工部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特殊人才签字:

公司领导签字: :年 月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