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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督导检查登记表(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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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督导检查登记表(小学)

学校名称:寄宿制学校是否编制教编制专特岗教教育部门学校自行师数职工总任教师数总数批准数雇佣数临时代课人员 年 月 日

其中学科专任教师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其中职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工总数年级学生数一二三四五六合计现有专任教师数国家课程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地方校本课程县级存在问题责任判定本县(市、区)存在教师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未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设施设备、场地建设缺乏,影响国家课程开全、课时开足等情况,为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基本用足,但因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城乡教师使用不合理,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师编制严重,教师队伍管理不善,又未向积极争取设备设施和场地建设,影响国家课程开全、课时开足,特别是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未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等情况,为教育局责任。学校专任教师、设施设备和场地基本够用,但未开全国家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未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等情况,为校长责任。在作出唯一责任制定后在相应栏里打“√”存在问题(可附页):填表说明:课程开设填写时,开全开足填“√”,超课时填“+x”,开不足课时填“-x”,未开设填“0”。其中\"X\"为超课时或开不足课时的具体节数。督导检查人签字:校长签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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