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庄中学教师业务加分制度
为提高教师参加各类业务竞赛的积极性,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公开课:省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加4分,市级公开课、示范课加2分,县级公开课、示范课加1分,镇级公开课、示范课加0.5分。
2、讲课比赛:省级讲课一等奖加4分,省讲课二等奖加3.5分;省级讲课三等奖、市级讲课一等奖加2分;市级讲课二等奖1.5分;市级讲课三等奖、县级讲课一等奖加1分;县级讲课二等奖加0.5分;县级讲课三等奖、镇级讲课一等奖加0.3分。
3、论文:同讲课比赛。
4、课题研究:省级以上课题开题立项3分,市级课题开题立项2分、县级课题开题立项1分、镇级课题开题立项0.3分。省级以上课题结题3分,市级课题结题2分、县级课题结题1分、镇级课题结题0.5分。以上分数主负责人占40%,其他成员60%,按照人数平均。
5、教师辅导。教师辅导获得的征文、小制作、小发明、科技创新大赛、演讲比赛等辅导奖,省级以上1分、市级0.5分、县级0.3分、镇级0.2分。学生在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教师按照教师辅导奖的一半执行,同一篇文章多次投稿的,按照最高执行。
6、微课比赛、教具制作等教师基本功比赛,省级以上1分、市级0.5分、县级0.3分、镇级0.2分。
未尽事宜的荣誉加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