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龙岩市第二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龙岩市博爱医院
根据龙岩市卫生局《关 做好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通知》(龙卫医( )114号)文件精神,由龙岩市第二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帮扶龙岩市博爱医院(以下简称“乙方”)。结合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帮扶协议:
一、甲方指定___________承担帮扶的具体实施工作,经办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承担帮扶的衔接工作,经办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业务开展需要,以会诊形式派出相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护师到乙方进行业务和医疗管理指导。
三、甲方接收乙方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医务人员到甲方进修培训,时间为6个月以上,并安排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带教,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给乙方。
四、甲方组织专家(每季一次)到乙方医院开展专题讲座、教学查房、诊疗培训等,以提升乙方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乙方积极做好参加人员、会场准备等各项相关工作。
五、甲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乙方的实际,指导并协助乙方规范医院管理和做好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准备工作。
六、甲乙双方根据各自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明确各自收治的病种,按照双向转诊临床标准、转诊流程和管理规范,做好病人的双向转诊工作。
七、甲乙双方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确保转诊的病人实现无缝隙转诊,优先享受诊疗和主要服务。乙方应为患者提供在甲方开展的检验、转院检查预约,甲方应及时反馈检验、转院检查结果,并落实便民措施。
八、乙方妥善安排好甲方派出医务人员的工作及生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甲方派出医务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乙方加强对甲方的相关专家和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宣传,必要时组织相关专科疾病的集中诊疗活动,不断提高帮扶效率。涉及甲方的宣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宣传。
十、在医疗活动中涉及医疗争议,依据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由违反者或当事人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市卫生局各一份,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 :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 :
二0一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0一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