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4 1 2 3 申请人姓名 常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项目 教学设计 评分标准及4 鉴定分值表 面试 教学效果 试讲 教学技能 教学方法 教学能力测评表
性别 项目要求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的要求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通过交谈、提问等方式,重点考察申请人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接受教学能力测评结果鉴定总分100 电话 邮编 鉴定单位 教学部门盖公章 填写日期: 50 50 30 20 20 工作单位 电话 申请资格 种类及学科 满分值 30 鉴定分值 5 鉴定单位地址 鉴定专家签名: 说明: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不需接受教学能力测评。
二、“申请资格种类”是指文化理论、专业技术或生产实习教师上岗资格。“学科”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规定的名称填写。
三、教学能力测评专家小组的成员必须由有较丰富教学经验和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3~5人组成。测评成绩取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四、测评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试讲时间为20—40分钟,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上岗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