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上下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推动构建和谐医院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主任或副主任)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
二、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科室职责和要求:
(一)掌握联系科室工作情况,针对本职能部门特点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听取科室主任、护士长及职工的建议和意见,现场办公,协助解决联系点工作困难;
(三)了解掌握科室对医院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协助科室解决和处理医疗服务中,特别是行风建设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
(五)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及时将科室工作情况、科室需要医院解决的问题向医院领导或院办公会汇报。
安宁市人民医院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