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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身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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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身开挖安全技术措施

1、对所有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持证上岗。

2、本分项的安全负责人是王选林,安全员是安福成。 3、本分项的安全环保交底附后。

4、各工种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供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要穿好防滑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干式捕尘装置。作业人员宜佩戴口罩、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

5、各工种施工人员的人身不受伤害保障措施。凡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戴合格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电工、焊工必须戴合格手套,穿好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成罩。 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钻孔作业平台四周要设置1.0-1.2m防护栏杆,下杆离地面高度0.5-0.6m,栏杆外采用密目网封闭。底部设置严密固定的18cm的挡脚板。 防止坠落的危险,因此必须进行

严密、牢固的封闭,不得随意拆除。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洞口必须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操作时应穿软防滑鞋,坡度大于25度,应采取防滑措施。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品。

6、工地现场工程实体可能出现的险情,采取什么措施可以避免险情发生。爆破出现险情控制措施:

a、降低爆破震动强度的措施:减小爆破规模,降低一次爆破装药量;采用毫秒延时雷管,减少最大一段起爆药量;加大间隔时间,避免不同段起爆炸药量爆破产生震动迭加增强效应。

b、降低爆破冲击波的措施: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堵塞长度和抵抗线;爆破岩体如漏气或存在软弱夹层应进行必要地处理;尽量使爆破方向不朝向建筑物和人员活动场所。

c、爆破飞石事故的预防:爆破技术设计要合理;按设计要求钻孔、装药、起爆,确保装药施工质量;按设计要求的填(堵)塞料、填(堵)塞位置和长度,进行填(堵)塞施工。

d、预防爆破毒气中毒的措施:作业人员避炮应选择上风方向的安全位置;使用合格的炸药;爆后15min内不得进入爆区。

7、本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哪些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险情,采取什么措施可以避免险情发生。 a、进洞作业规定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作业,所有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施工;必须严格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严禁穿拖鞋上班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消防和设备报警信号。 b、出渣、运输作业规定

机械装渣作业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损坏已有的支护及临时设备,在台阶或棚架上向下扒土时,土堆应稳定,防止滑坍伤人;卸渣时应有专人指挥卸渣、平整,并且在弃土场的边沿处有明显的标志,现在指挥人员必须有明显的指示手势或警示信号。

运输道路应设专人按标准要求进行维护和养护,使其经常处于平整、畅通。行车速度,在施工作业地段和错车时不应大于10km/h;成洞地段不宜大于20km/h。线路或道路两侧的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除。运输车辆的性能必须良好,操作时应符合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弃土车内严禁拉人,并且严禁酒后驾车,而且司机不得随意调换或借让车辆。 c、隧道通风与除尘的安全规定

通风系统应有足够的能力并保证空气中含有的有害气体、粉尘等物质的浓度不超标;洞内通风系统应设有专职人员管理,风机管路吊挂必须牢固,漏风处要及时修补,保证通风效果良好;做好施工防尘措施,喷雾洒水并密封尘源,使粉尘与操作人员隔离,搞好个人防护。 通风工作人员必须设置专人开启,严禁其他人随意开启,通风机的配电柜要求上锁,专人负责。在开启通风机之前,要先在洞内进行查看,确保风筒下没有人员时,方可开启进行通风。

8、在施工工程中要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按照《黄土隧道施工技术要点》和《山西省交通厅公路建设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8.1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必须建立完善的交制度,且必须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进出登记制度。

8.2隧道施工中必须对设计要求的必测项目进行监控量测,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有针对性的选测项目,量测数据应及时做好回归分析。长大隧道和不良地质隧道必须采取长、中、短距离相结合的综合物探技术进行超前地质预报,并采用水平地质钻探核实验证,每个水平地质钻探断面至少布设三个钻孔,前后两次钻孔搭接长度须达到5m以上。

8.3洞口土石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洞顶、洞口、辅助坑道口的地表截、排水系统;按设计要求进行边、仰坡放线,自上而下逐段开挖,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不得随意采用爆破施工,禁止采用深眼大爆破或集中药包爆破;地质条件较差时,必须先进行明洞施工。

8.4 I V级、V级及V I级围岩,严禁采用全断面法开挖。 8.5 隧道开挖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0人,凿孔过程中,必须有安全员随时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进。 8.6 Ⅳ级、V级、VI级围岩,初期支护的挖、支、喷三环节必须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不得大于30m,二次衬砌的施工时间必须在围岩和锚喷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及时进行,距离开挖面不得大于100m。

8.7隧道施工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在进入隧道150m以后须以设

计能量全速通风。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开挖面不宜大于15m,排风式风管吸风口不宜大于5m。

8.8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量测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拱顶下沉或地表下沉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8.9瓦斯隧道必须配备瓦斯检测仪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等设备。瓦斯隧道内照明器材、施工机具等,必须采用防爆型。隧道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严禁一切火种、引燃物品、手电筒等携入施工现场。在钻眼、装药、放炮前及放炮后四个环节上必须搞好瓦斯巡回检测工作。

8.10瓦斯浓度达到以下数值时,必须停工进行处理: (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 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8.11当在同一隧道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担任掘进的单位必须加强联系,服从统一协调指挥。两个工作面的距离接近余留8倍循环进尺时,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由负责人决定另一端停止掘进,将人员和设备撤走。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禁止人员入内,

直至全面贯通。

8.1 2长大隧道开挖面至二衬之间,必须设置直径不小于50mm钢管的救生通道。其中不良地段,开挖面必须设置长度大于50m的直径为600mm钢管,壁厚不小于10mm,作为必要的安全逃生通道;同时须布设应急照明、通风通道,安装声光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确保:黄土隧道宜采用环向开挖留核心土法。核心土长度可在0.5d左右。施工宜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开挖,严禁爆破,每循环进尺宜控制在1榀拱架距离(0.5-1.5m)对小净距隧道,左右洞掌子面施工应错开一定的距离,其距离应大于3d,尽量减轻两洞施工期间干绕,确保施工安全。三台阶法中下台阶拉槽开挖或双侧壁导坑、CRD法左右侧中、下台阶的左右错开开挖,应特别注意未开挖侧保护土体宽度不小于2.5m.土石交界处根据围岩级别明确过渡段长度初期支护与二衬应做加强处理,并增设变形缝。具体要求:a、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首先应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时、土块或裂缝应先予清除或支护。 b、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c、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等)。

d、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e、开钻前对使用的机具详细检查,既能发挥机具效率,又能保证施

工安全。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修理。

f、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妥当。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钻杆。

g、电钻钻眼应检查把手胶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戴绝缘手套,脚穿绝缘胶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h、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隧道施工场地狭窄,人员集中,能见度又差,在现场拆卸修理容易发生事故。

i、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残眼中可能留有残药,继续在残药中钻孔会发生爆炸事故。

j、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放置移动。 H 、监控量测措施

(1)隧道现场监控量测应成立专门量测小组。

(2)量测组负责测点埋设、日常量测、数据处理和仪器保养维修工作,并及时将量测信息反馈于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和施工队。 (3)现场监控量测应按量测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与其他施工环节

紧密配合,不得中断工作。

(4)各埋设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

(5)每天测量完毕,对所测数据认真分析,针对所分析的问题进行动态化调整设计参数,将新奥法原理完全应运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初期支护安全。

9、安全用电措施。a、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b、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c、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d、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e、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经常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严防漏电与短路事故;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板上操作高压电气回路;低压电气设备应加装触电、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遮拦式防护装置;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时,

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带电工作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在专职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此外还需使用绝缘可靠的保护工具;带电作业时,应启动应急停电装置或启动主断路器,并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10、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规程进行。

a.爆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主管部门批准后的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施工。

b.爆破作业人员(包括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押运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门发给的有效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c.联结导火索和火霄管,必须在专用房内加工。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屑设备,无关人员不得人内。

d.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e.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f.装药要用术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人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熔化的油炸药。

g.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体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h.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

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人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i.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应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对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2)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 2n以内。

(3)接线前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戒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振。

(4)装药时,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 线两端联成短路。

(5)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 5m以外。

(6)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j.水下爆破应遵守下列要求:

(1)水下爆破一般采用裸露药包法和炮眼法。炸药应选用没有变质和防水性能好的,如果选用其他炸药,必须采取严密的防水措施。

(2)水下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除遵守上述电力爆破有关要求外,其电雷管脚线和电力主线都要做到防水、绝缘。

(3)水下钻眼时,应使用带有套管的钻服机。装药及爆破时,要划定危险区域,并设立警戒标志和值勤人员,必要时应封航。 (4)装药时,要按顺序进行,一般先上游后下游依次对号人孔,以免潜水员挂断起爆电线。

(5)装药及爆破时,潜水员及炮工不得携带对讲机和手电筒上船,施工现场亦应切断一切自源。

(6)水下裸露爆破。一定要将药包固定在爆破点上,严防潜水员返回时把药包挂起来。爆破时,装药的船应移向上游。

k.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索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l.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爆炸之后20min前进人工作面。 m.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莹)、荮壶法不得小于200m。

n.坑道内两个邻近工作面之间的厚度小于20m时,一方起爆另一方工作人员应全部撤离工作面。

o.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p.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袭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l如使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2)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3)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4)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11、特种机械设备要进行具有资格的单位安检和标定,待安检和标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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