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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思、分析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部署,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安 溪 县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文
明办,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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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文件
泉教德„2012‟23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福建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闽委教宣„2012‟7号)精神,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五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命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生命教育,旨在帮助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提升生命质量。中小学生的成长不可避免遭遇诸多烦恼,学业压力、人际交往、家庭矛盾、青春期的生理心理的变化等等,都可能使他们对生存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产生迷茫、困惑。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就是要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帮助学生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悦纳自我,学会关心他人,学会正视和面对生命中的困难、挫折和挑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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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态度。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 三、活动实施要求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创设良好的活动环境,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吸引中小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班会、团队会、校会、晨会等,利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口号、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形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社会、教师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面对和克服人生中的各种困难,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善待自己和他人。
(二)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分析生情、校情、区情,遵循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大力开展充满活力的各项教育活动。在宣传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好以“让生命更精彩”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一次在国旗下的讲话、组织一次心理咨询活动、开一次讲座、出一期宣传板报、举办一场“珍爱自我,快乐成长”主题班会等。泉州市教育局将具体开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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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项活动:
1、五月初与泉州晚报社举办大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五月初启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加强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全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水平。
3、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1)活动时间:4月15日—5月31日;
(2)活动方法:参赛教师围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精心设计教学方案,上好一堂课,并将上课现场拍摄(建议双机拍摄)、录制成VCD格式光盘;
(3)报送方法:各县(市、区)推荐3—4个,市直中小学校各推荐1个,于5月20日前将心理课光盘(1份)和上课教学设计方案(5份)送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
(4)表彰方式:分中学组、小学组,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予以表彰。
4、与新闻媒体合作开辟《心灵鸡汤》栏目,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引导学生强化自我教育。
加强学生心理实践体验教育,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仪式教育、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采用讨论、交流、辩论、讲座、作文、讲述、问题研究、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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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模拟、角色体验、实地训练、志愿服务以及举办专栏小报等多样化形式,提高学生的活动兴趣和参与热情。
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把动物园、植物园、绿地和田野等作为学生体验自然生命世界的场所。充分利用各级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学生的生活技能训练和体验,通过实践感悟,让学生敬畏自然的同时珍重自我、促进身心健康。
(四)广泛开展心理志愿服务活动。
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市心理辅导站要组织心理老师深入学校、家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组织好本次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制定方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中小学生的原则,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校的活动方案请于5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电子邮箱:22783508@163.com)。
(二)重在落实,务求实效。
注意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吸引中小学生参与。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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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要结合教育教学内容,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活动。
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尤其是广大家长参与和支持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改善亲子关系,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三)认真总结,及时改进。
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及时宣传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思、分析和纠正。要遵循科学规律,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生命教育的内容、途径、形式和方法。要以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对中小学生的生命教育进行再动员、再发动、再部署。同时,要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工作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泉 州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生命教育 宣传 通知
抄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市府办、宣传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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