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系统——管理规程
题目:生产过程管理规程 制订人: 批准人: 制订日期: 批准日期: 编号:SMP-SC-D-1052 审核人: 生效日期: 页 号: 1/2 审核日期: 复 印 号: 颁发部门:生产部 分发:厂长、质量副厂长、生产副厂长、质量部、生产部、生产车间 标 题 正 文 【目 的】 建立药品生产全过程的管理规程,为了确保产品在符合GMP要求下进行生
产。
【范 围】 适用于生产部药品生产过程的管理。 【职 责】 QA人员、生产部、车间主任。 【程 序】
1、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进入生产区人员管理规程》规定进行。
1.1生产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且经体检合格。
2、生产前检查
2.1检查上批清场合格证,检查厂房、设备、容器具、滤器等清洁、消毒或灭菌情况,所有均处于合格待用状态,仪器、仪表在合格期内,检查制药用水系统、蒸汽压力、压缩空气及氮气压力应正常;
2.2检查生产岗位所需的文件、空白的记录齐全,每次只得发放一份空白的批生产记录到生产现场;
2.3检查所用物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与生产指令相符;包装操作前,还应当检查所领用的包装材料正确无误,核对待包装产品和所用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态,且与工艺规程相符;
2.4检查过程及时记录,产品的批号编制要严格执行《批号管理规程》。
3、生产操作
3.1均按本岗位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生产操作并及时记录;
3.2生产时,所有物料、中间产品或待包装产品应有状态标识,注明产品或物料名称、规格和批号;待包装产品的的容器及主要设备、必要的操作室标明生产中的产品或物料名称、规格和批号;
3.3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题目:生产过程管理规程 编号:SMP-SC-D-1052 页 号: 2/2 复 印 号: 分发:厂长、质量副厂长、生产副厂长、质量部、生产部、生产车间 标 题 正 文 3.4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不同品种和规格药品的生产操作; 3.5经过风险评估,确认进行必要的动态环境监测,并予以记录; 3.6产品的配制、灌封、灭菌等工序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灭菌后应及时贴签。未能及时贴签时,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操作,避免发生混淆或贴错标签等差错;
3.7包装期间,产品的中间控制应检查:包装外观;包装是否完整;产品和包装材料是否正确;打印信息是否正确;样品从包装生产线取走后不应当再返还,以防止产品混淆或污染;
3.8因包装过程产生异常情况而需要重新包装产品的,必须经专门检查、调查并由指定人员批准。重新包装应当有详细记录;
3.9在物料平衡检查中,发现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以及成品数量有显著差异时,应当进行调查,未得出结论前,成品不得放行;
3.10包装结束时,已打印批号的剩余包装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全部计数销毁,并有记录。如将未打印批号的印刷包装材料退库,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11应当尽可能避免出现任何偏离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的偏差。一旦出现偏差,操作人员及时汇报,QA及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偏差处理操作规程执行。
4、生产清场管理
4.1按《清场管理规程》操作,清场记录应当纳入批生产记录。
5、生产过程
5.1按《记录的审核、发放、填写管理规程》填写。
6、生产规程中的不合格品严格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程序》执行。
文件变更历史及原因 序号 01 02 03 04
编号 SMP-SC-A-1052 SMP-SC-B-1052 SMP-SC-C-1052 SMP-SC-D-1052 执行日期 2010.2.1 2011.6.1 变更原因、依据及变更内容 制定生产过程管理规程。 根据2010年版GMP内容修订。 2012.11.1 改文件格式。 2013.4.1 修订部分文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