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财产在法律上的具体区分情形如下:
1、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属于一方的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排除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