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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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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规定如下:

1、婚前患有精神疾病;

2、婚后因某种刺激复发;

3、婚前未患有精神疾病,婚后因某种强烈刺激或创伤引起的精神疾病;

4、一般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自己进行。但由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在精神正常时提起诉讼。如果是没有诉讼能力或者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应当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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