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吸食、注射毒品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机关会给予行政处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吸食、注射毒品是指非法用吸食、注射等方式使用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品和精神药品的行为,也称吸毒。吸毒不仅严重危害身心健康,传播疾病,而且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提供了市场,诱发暴力、凶杀、以及其他刑事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因此为国家法律所严格禁止。对吸毒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强制戒毒;戒毒后又吸毒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毒的,构成刑事犯罪,依据刑法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