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年审报告书
单位名称:
报告时间: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定期审验的行政监督检查制度。书面审查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档案的主要依据。
二、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的企业,由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企业的,可以逐级申报“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通过,授予“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称号,3年内免于日常巡查,在专项执法检查中以自查为主。同时,企业诚信资料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相关数据库,作为省、市各类评先创优活动首选对象。
三、每年按规定报送书面材料接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未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报告书是用人单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情况的登记凭证,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如发生变更注册登记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机关进行变更情况备案。
年审记录
注:年审需携带资料。
1、本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2、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3、用工人员花
名册;4、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缴费证明;5、技术工种持证上岗有关材料;6、年末劳动工资统计表;7、劳动保障年审报告书;8、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