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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

来源:九壹网

金府发[2011]60号

关于印发《金钟镇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的

各党工委、各村、镇直各工作部门:

《金钟镇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钟镇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制度通知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送:林业局、班子成员

发:各党工委、各村、镇直各部门(共印40份自存3份)

金钟镇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二、发生火警火情要迅速逐级上报。

三、各村每天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6点以前必须上报该村的森林防火情况,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灾情发生后,不能迟报、瞒报火灾情况。

五、在扑火现场救火人员要做好通讯联系,及时向镇防火领导小组反馈火灾情况,保证实施有效的扑救措施。

六、火灾扑灭后及时查明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做出处理,落实防范措施,迅速逐级上报。

镇防火领导小组电话;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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