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升挂国旗是公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强的一种表现,只要不是侮辱性的,不违法其他国家法律,你在任何地方挂国旗都可以。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外交部、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应该每日悬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五条 下列场所或者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一)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
(二)中国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中国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三)外交部;
(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第六条 下列机构所在地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
(一)中国党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
(二)各部门;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四)地方各级;
(五)中国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六)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
(七)地方各级人民和专门人民;
(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
(九)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
(十)驻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驻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
学校除寒假、暑假和休息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有条件的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展览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
第七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自治地方成立纪念日和主要传统民族节日应当升挂国旗。
举行宣誓仪式时,应当在宣誓场所悬挂国旗。
第 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大型展览会,可以升挂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