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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现今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特别是现在的医患关系处于紧张的时期,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就会成为社会热点。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以重大责任事故案为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医疗事故可以参照以上的法律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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