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减刑的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突出表现等。减刑程序规定中级以上行使决定权,审理减刑案件需组成合议庭。交不交罚金是罪犯无法选择的,必须执行,如有困难需向司法机关解释并依法分期交纳。争取减刑需正确心态。
法律分析
一、罪犯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吗?
罚金是附加刑,也是刑罚的一部分。不交罚金,通常会被认为是不认罪服法,就不能认为是悔改表现。有能力交而不交的,不予减刑。除此之外,减刑的条件是: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程序的相关规定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行使。基层人民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审理减刑案件的人民因罪犯判处的刑种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
(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
4、人民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对于重要罪犯的减刑以及合议庭意见有分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5、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有关人民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6、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或者被宣告缓刑罪犯的减刑,有关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不得延长时间。
交不交罚金的这件事情罪犯本人没有任何可以选择的余地,罚金就像是有期徒刑的判决一样,必须要执行。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都不能不交罚金,真的有困难也要跟司法机关解释清楚,并依法办理分期交纳。想要争取减刑就一定要摆正自己的心态才行。
结语
罪犯应当意识到,不交罚金将会对减刑产生影响。罚金不仅是刑罚的一部分,也是认罪服法和悔改的表现。有能力交罚金而选择不交的罪犯,将不会被考虑减刑。除此之外,减刑的条件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检举重大犯罪活动、有创新成果、在生产生活中救人等。减刑程序方面,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减刑,只能向相关提出建议。最终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行使。对于不同刑种的罪犯,减刑的审理也存在差异。因此,罪犯应该正确对待交罚金的问题,并在争取减刑时保持正确的心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六节 减刑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