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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判缓刑的罚金

来源:九壹网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判 缓刑 的 罚金 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 判决书 ,到的 诉讼费用 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强制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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