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多占的宅基地需退还给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七十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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