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是什么

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是什么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在刑法中,追诉时效指的是,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间,就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根据最高法定刑的不同,分为了下面四种追诉时效期限: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罪行的法定最高刑期是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此时追诉时效为五年,经过五年后,就不能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第二,如果涉嫌罪行的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后,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间为十五年;第四,如果犯罪嫌疑人最高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由于罪行十分恶劣,所以追诉时效最长,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有必要追诉的,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 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