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后,即使老板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37、3,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解约手续,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到日期后老板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直接走人。因为三十日到期后劳动合同就解除,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去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解决职场困境:应对老板阻止辞职的策略
当面临老板阻止辞职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一些策略来解决职场困境。首先,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情绪化地对待这个问题。然后,与老板进行坦诚的沟通,解释自己辞职的原因和决心,并表达对工作的感激之情。同时,提出解决方案,例如帮助公司顺利交接工作,或者提供合适的替代人选。此外,可以寻求法律和劳动法规的支持,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最重要的是,保持积极的心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包括寻找新的职业机会。记住,处理职场困境需要智慧和耐心,相信自己能够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的法律依据,劳动者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若到期后单位不履行解约手续,劳动者可以完成工作交接后直接离职。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办理解约手续,否则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面对老板阻止辞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冷静理智地与老板沟通,提出解决方案,并寻求法律保护。处理职场困境需要智慧和耐心,相信自己能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