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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的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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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采取的登记方式是登记对抗主义,中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农村土地可以互换吗

农村土地可以互换。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土地应呈报发包方备案不是互换土地合同效力的必要要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呈报发包方备案。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不可以转让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民法典》物权编第3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当事人在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时,建议根据《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益可能因此受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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