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保险从中断时到补缴时超过四个月则不能补缴,并且会影响住院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后,需再次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月之后,发生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待在再次参保后,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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