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初次办理申领就业证,本市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非本市户籍人员向本市居住地的区、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家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扶持,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扶持兴办各种形式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各级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重视和加强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领导,把巩固和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作为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将其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城镇劳动就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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