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九壹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姻财产法律的规定

婚姻财产法律的规定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1、婚后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得参与分配;3、关于一方在故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判决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形;4、一方若有重大疾病且另一方不愿意支付医疗费时,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91gzw.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