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各种民事纠纷,但并非强制性程序。调解过程中需保持中立、坚持司法为民、灵活运用不同形式,并可邀请协助调解。律师在诉讼调解中扮演积极角色。调解工作应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进行。
法律分析
一般的民事纠纷,都会进行调解。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除了以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民事争议事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中,均可适用调解。但调解不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如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无调解基础的案件,不经调解而作出判决。在执行程序中也不适用调解,因人民的裁判已发生法律效力,非经审判监督程序,人民和当事人都不能变更裁判所确定的内容。诉讼调解的方法主要为以下几种:
1、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2、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两便原则”。
3、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出发,在调解的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4、根据案件的需要,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5、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是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调解中的积极作用。
6、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拓展延伸
调解在民事纠纷中的应用与效果
在民事纠纷中,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广泛的应用与显著的效果。通过调解,当事人可以在法官的引导下,自主协商解决争议,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节约了时间和资源。调解还能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在实践中,调解在民事纠纷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涉及各个领域,如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通过调解,当事人可以达成双赢的结果,满足双方的利益诉求。然而,调解并非适用于所有纠纷,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原则性问题的案件,还需要依法进行审判。因此,在民事纠纷中,调解的应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
结语
调解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广泛。通过调解,当事人可以在法官的引导下自主协商解决争议,节约时间和资源,促进和谐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调解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可以实现双赢结果。然而,并非所有纠纷都适合调解,对于重大利益、原则性问题的案件,需要依法进行审判。因此,在民事纠纷中,调解的应用需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