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26元。计算公式为:10000/(1+3%)*3%=9708.73 x 3%=291.26元。3个税点指的是:3%的
对商贸性质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的一种征收率(不是法定税率),如小规模纳税人的收入(含税)是10000元,那么计算应缴纳时就是10000/(1+3%)*3%=9708.73 x 3%=291.26.23元,是不允许任何抵扣的(通常所称由税务部门代开也是按此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二条
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