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具有多个量刑幅度的罪名,根据刑法六十三条的规定,被告人具有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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