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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办陕西身份证吗

来源:九壹网

一、深圳能办陕西身份证吗

机规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身份证可异地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地居民在本地可以办理身份证的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补证等。

受理流程:

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

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户口本或者原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到居住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需要邮寄的填写地址和缴纳邮费。

按回执领取时间或者工作人员告知日期领取新的身份证,换发的回收原身份证,邮寄的等待快递通知。

受理地点:

由市(县)机关确定的户政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

这些地点当地有关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具体请咨询当地门。

发证时限:

规定,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通过目前实施情况来看,实际时间比规定的要缩短很多,一般一个月就可以领到新的身份证。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申领、换领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20元;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收取10元。

不能受理的情形:

首次申领身份证的居民;

未录取过指纹的;

有重证号、重记录信息的;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信息与人口系统主项不一致的;

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法律和规定的不能人员;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问一下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吗?

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如果公民前往异地就业、就学、居住等的,可以由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委托现居住地的机关受理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1、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委托现居住地机关受理。

2、合理设立异地受理点。根据当地流动人口数量、分布和地域情况,由市(县)机关确定户政大厅和部分户籍派出所为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点,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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