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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就业协议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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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就业协议是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有关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接收毕业生的重要证件,是毕业生就业管理的重要依据,编制就业计划和办理就业安置手续。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协议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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