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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新

来源:九壹网

一、二手房

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营改增的细则。

对于大众关心的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问题,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试点过渡的规定》(下称《规定》)做出了明确的安排。

《规定》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上述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规定》强调,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上述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规定》还明确,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此次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对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采用了统一表述,并未区分“非普通住房”和“普通住房”。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主要是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单套建筑面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实际成交价格等制定的本地区享受优惠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营改增后,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也纳入免征范围,将减轻这部分住房的交易税负。

二、二手房减免有哪些

1、《规定》指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上述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2、《规定》强调,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

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上述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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