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不是无效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的行为因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所以其婚姻仍是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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