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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来源:九壹网

房产拆迁纠纷的处理类型: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

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

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

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一、打房产官司具体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发生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无效情况下,才可向人民起诉。

2、对于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起诉。

3、法律对房地产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二、房产纠纷可以直接去起诉吗

下列房产纠纷可以直接向起诉:

一、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五、其他以房屋为标的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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