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经营范围内一般是不可以开具的。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的属于虚开行为。违反规定虚开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卖家不给合法吗
卖家不给不合法。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知。如果商家拒开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
国家税务机关道可以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回;消费者索要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应当开具答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或者未加盖专用章的。
二、规范开具
规范开具的要求包括: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4、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三、有效要注明哪些内容
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