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家因免费送货而受伤的,买家不应当担责。因为免费送货是商家为了促销而普遍采用的一种商业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营利,并不是针对任何需要帮助的人,不属于帮工的性质,故而卖家不应当担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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