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请全国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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