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锅炉排放标准如下:
1、新建燃煤锅炉的颗粒物排放要求为30mg/m,二氧化硫为200mg/m,氮氧化物为200mg/m;
2、新建燃油锅炉的颗粒物排放要求为20mg/m,二氧化硫为100mg/m,氮氧化物为200mg/m;
3、新建燃气锅炉的颗粒排放要求为20mg/m,二氧化硫为50mg/m,氮氧化物为150mg/m;
4、新建生物质锅炉的颗粒排放要求为20mg/m,二氧化硫为35mg/m,氮氧化物为150mg/m,一氧化碳为200mg/m;
5、使用中的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要求为30-50mg/m,二氧化硫为200-300mg/m,氮氧化物为200-300mg/m;
6、使用中的燃油锅炉颗粒物排放要求为30mg/m,二氧化硫为100-200mg/m,氮氧化物为200-250mg/m;
7、对于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半径在200m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燃油燃气锅炉的烟囱高度根据锅炉房装机中容不低于8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的规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考核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