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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工伤赔偿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签订工伤伤残赔偿协议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定赔偿的项目是不是准确的,因为赔偿项目很多,所以对于有关于各种补助金的条例约定要认真核实,并且明确条约,每一条都要约定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赔偿出现错漏,给被赔偿人带来损失。当然,在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情况较为复杂的,必要时也可以找专业律师介入。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怎么签

二手房购房合同有格式化合同,也有双方商定合同。但不论是那种合同,都必须具备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标的物的相关信息。以下是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的流程:

1、在签订合同前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严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比较多见的,受害者最终往往是购房者,因此必须严格核实房主身份;

2、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这个条款的重要性体现在卖房人希望得到价款,而买房者希望尽快入户。但是如果期间出现房屋市价有大的变动,就可能导致其中一方违约,带来麻烦。

3、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会存在如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其中有些费用是需要预付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4、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违约条款是整个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它承担着法律救济的重要使命,合同在履行期间免不了会有违约现象,而通过违约条款的明确规定,可以确保受害一方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5、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结合该房屋具体特点约定一些补充条款。二手房购房因为其性质关系,需要针对房屋本身的特点进行合同撰写,尽量将自己需要保护的权益都写入合同,这样才能比较可靠的保障购房的利益,减少买卖过程中的变数和麻烦。

二、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是同时签订的两份劳动合同吗

并不是,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关系。

实际中,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对新签的公司以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的公司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原则上员工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兼职之类的非全日制工作,除非跟公司做了其他约定,其实是可以同时签订的。另外,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要求赔偿时数额较大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是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审查要点

(一)建设工程设计主体的审核审查

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主体进行审核审查时,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第一,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和真实,有些企业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导致其自身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而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企业会通过作假的手段来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使市场的秩序受到干扰,尽管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还是会给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所以,要对主体的合法及真实进行严格的审查,另外,对于负责签订合同的个人或单位,要审核其是否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合法授权,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审核审查工作不仅仅是针对对方,还包括自身。第二,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关的资质或许可,对于工程建设行业来说,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要具备一定的资质或许可,现今资质或许可造价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因此,要对合同主体的资质和许可进行严格的审查,避免因为资质和许可的问题导致合同纠纷的出现。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条款的审核审查

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审核审查时,要根据该种合同特有的性质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审查,保证合同条款的全面性,同时保证条款的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行性。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存在着遗漏的现象或者条款内容设计过于简洁、抽象,那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容易就产生纠纷。以标的为例,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描述标的时一定要非常清楚、准确、简练,任何相关人员看到该标的内容之后都可以准确的理解。

(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内容的审核审查

第一,审查合同权利义务条款是否具有完整性及可行性。首先审查己方的义务,在履行义务时是否存在阻碍,是否需要依赖外界来履行义务,如果需要对方配合是否已将程序列明。其次审查己方的权利,该审核主要是针对付款,付款的依据、方式是否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否有附加的付款条件及期限,是否存在不合理的付款条件等。第二,设计期限约定的审查,合同内容中包含了计划设计完成日期以及实际完成日期,在审查时根据实际的工程设计情况,审查设计期限约定是否合理,是否会出现不按期完成的情况,如果出现应该怎么解决。第三,工程设计合同变更内容审核,当工程设计图纸需要修改、变更时,双方当事人采取何种策略进行变更和修改,避免因为合同中内容规定的不明确而出现更改纠纷问题,影响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及形象。第四,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条件、确认和后续处理程序的审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当合同需要提前终止时,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解除契约关系。因此,在进行审核时,要格外注意这个方面的问题,同时,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还要充分地考虑可变更可能。第五,违约条款的审查,双方依据合同建立契约关系的时间段内,一方当事人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做出明确的规定,而且规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在制定时也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第六,争议解决途径的审查,一旦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时,要通过何种方法解决,在对合同中争议条款的内容进行审查时,要保证审查的准确性及科学性。

(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重要词汇的审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一种书面形式,是双方当事人用来交流的方式,具有极强的严谨性。因此,在拟定合同内容时,所用到的词汇要具备极强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出于合同专业性特点的考虑,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存在歧义或者模糊不清的词语,如合理的、巨大的。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会有涉及数字的条款内容,在制定这些内容时,要尽可能地用一个准确的数字来表示,不要用大约的范围来表示,如赔偿金额、交稿时间等,以免日后发生与数字有关的纠纷时,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重要词汇进行审查时,要特别的严格,便于双方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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