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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