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劳动者有欠条等直接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证据,可以直接向人民请求支付令。
也可以经过以下劳动仲裁程序后向人民起诉,将欠条作为证据: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无论是否是终局裁决。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三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