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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吗

来源:九壹网

一、因公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现行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前面案例讲的是交通事故,这个案例就是意外事故,真可谓之“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程-林在平安路上不平安的遭遇,确实意外,而事出有因,他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业务是执行本职工作任务,在途中被树叉砸伤,并非是个人因素造成的,应视为工作中负伤。其受伤理应由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单位同意申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合理的,认定工伤结论符合规定。

【法律法规参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第8款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哪些情况可以报工伤呢

在不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下,下列情况可以报工伤:

1、患职业病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8、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报工伤可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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