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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后,要去当地区的民政局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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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回到地方后,要去当地区的民政局办理什么手续??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必须在30日内,持本人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区、县兵役机关(区、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到区、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理安置相关手续,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到当地门办理落户手续。根据国家《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复员退伍军人退出现役后,回到原征集地办理以下手续: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复员退伍军人退伍后,持退伍证到原征集地的县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二、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复员退伍军人办完退役报到登记手续后,要持退伍证到县区武装部报到,并办理有关预备役登记手续。三、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凡是党团员(含预备党员)的复员退伍军人,要持党团组织介绍信到县区委组织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县区安置办有临时党团支部的在安置办办理。四、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复员退伍军人凭安置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自行办理。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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