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人撤销保证需要经过审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变更或撤销保释、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民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可以变更或撤销的,应当作出裁定。”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保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保证人申请撤销保证的,人民应当依法审查,经审查可以撤销的,应当裁定撤销。保证人撤销保证后,保释、取保候审人应当及时到案,人民应当及时审查,如有必要,应当重新审查并决定是否变更、撤销保释、取保候审。”
因此,取保候审保证人撤销保证需要经过审查,应当依法审查并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