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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主犯和从犯的认定

来源:九壹网

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下列几种情况的盗窃分子,可以认定为主犯。

(一)盗窃犯罪的发起者和操纵者。在一般共同盗窃犯罪中。发起并操纵盗窃犯罪的,可以认定为盗窃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盗窃中,要注意和查清盗窃犯意是由谁提出的,是谁操纵的,以便正确划分共同盗窃的主犯。

(二)盗窃犯罪的邀约者和纠集者。在一些相对固定的团伙盗窃犯罪中,盗窃分子往往都有长期盗窃犯罪的故意,一般不存在发动与被发动的问题,相互之间一呼即应。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作用的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所谓起次要作用是指:

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与了实施盗窃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但所起的作用处于次要地位。其特征一般表现为:

(一)被他人邀约或纠集而被动参与盗窃行为的;

(二)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处于被支配地位、没有主导作用;

(三)不能主持分赃或分赃较少。

一、盗窃罪主犯从犯怎么判

盗窃罪中,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盗窃罪从犯能判缓刑吗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人民对被判处拘役(管制除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认罪、服罪、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从犯只是从轻处罚,如果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有可能判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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