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有记录。只是被传唤录口供,不会记在个人档案里面的。被处以行政拘留、行政罚款以上或已经判刑的才会被记入,任何人都有被传唤的可能,被传唤不等于违法。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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