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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第1款怎样处罚?

来源:九壹网

机动车超载的处罚:公路客运车超载的,般处两百至五百元的罚款。如果超过额定乘员的百分之二十的,处五百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如果是货车超载的,般处两百至五百的罚款,超过额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的话罚款五百至两千元。

一、车辆超载如何处罚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提示:

①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是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二条公

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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