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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第一次报到流程法律问题

来源:九壹网

法律分析: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城市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法律依据:

《戒毒条例》 第十四条 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城市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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